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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宁市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公示
2018-05-21 18:33:00
中国教育在线广西分站

  中国教育在线讯  2018年南宁市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于5月21日公示,具体公示说明如下

   一、小学招生

  1.小学招生地段统一公布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市城区小学生入学地段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划定,所有学校的招生必须服从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的地段划分和生源调剂。6月4-8日,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市区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同时,市区各公办小学将张贴招生简章。

  2.新生到小学报名时间和要求

  2018年7月7日、7月8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小学新生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含《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新生报名要求

  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将结合实际制定出本辖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日程安排,及时向社会公布。

  需要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一是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二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三是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四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7月中下旬,市区公办小学统一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小学新生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初中招生

  1.初中新生报名时间

  7月4-5日,市区各小学将向小学毕业生发放《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个别报名学生到报名点领取),小学毕业生及家长持该联系卡于7月7日至7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到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进行报名,在此期间,市中招办将接受家长咨询。   

  2.户口在南宁市城区,小学在外地就读而初中要回南宁市城区就读的学生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父母及学生本人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口而在外地小学毕业或父母及学生本人户口新迁入我市的小学毕业生,可由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产登记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于5月21日至5月25日,到家庭住址所在地附近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兴宁区教育局、江南区教育局、青秀区教育局、西乡塘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报名。

  3.小学不在南宁市城区就读,初中想到南宁市城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初中新生如何报名?

  申请由政府安排就读初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准备如下报名材料: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于5月21日至5月25日到家庭住址所在地附近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兴宁区教育局、江南区教育局、青秀区教育局、西乡塘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报名。

  4.市区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公布时间

  7月初,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分别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含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

  5.初中新生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安排

  7月14日至7月15日,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将向初中新生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学生及家长可到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

  

  2018年南宁市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内容

  小学 6月4-8日 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市区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同时,市区各公办小学将张贴招生简章。

  7月7日-7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小学新生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含《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具体日程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制定 需要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有关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7月中下旬 市区公办小学统一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小学新生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初中 5月21日-25日 父母及学生本人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口而在外地小学毕业或父母及学生本人户口新迁入我市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小学不在南宁市城区就读,初中拟到南宁市城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初中新生可由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家庭住址所在地附近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兴宁区教育局、江南区教育局、青秀区教育局、西乡塘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报名。

  7月4-5日 市区各小学将向小学毕业生发放《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个别报名学生到报名点领取)。

  7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分别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含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

  7月7日-7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小学毕业生及家长持《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到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进行报名,在此期间,市中招办将接受家长咨询。 

  7月14日-7月15日 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向初中新生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学生及家长可到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

2018年南宁市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内容

小学

6月4-8日

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市区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同时,市区各公办小学将张贴招生简章。

7月7日-7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小学新生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含《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具体日程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制定

需要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有关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7月中下旬

市区公办小学统一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小学新生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初中

5月21日-25日

父母及学生本人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口而在外地小学毕业或父母及学生本人户口新迁入我市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小学不在南宁市城区就读,初中拟到南宁市城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初中新生可由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家庭住址所在地附近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兴宁区教育局、江南区教育局、青秀区教育局、西乡塘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报名。

7月4-5日

市区各小学将向小学毕业生发放《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个别报名学生到报名点领取)。

7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分别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含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

7月7日-7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小学毕业生及家长持《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到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进行报名,在此期间,市中招办将接受家长咨询。  

 

7月14日-7月15日

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向初中新生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学生及家长可到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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