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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18 1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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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全称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104) 

  二、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学院概况

  (一) 我校是中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坐落在具有2100多年历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工业重镇、国家甲级旅游城市、被誉为“世界第一天然大盆景”的柳州市。

  (二)我校开设涵盖工程、经济、管理、艺术等学科领域的5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招生计划全部属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招生。

  (三) 我校有一支以国家级名师领衔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校与企业合作深度融合的办学模式被收入《中国高校与大型企业合作典型案例集》。学校紧贴区域产业升级和企业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引入国际行业职业标准,本土化实践创新,开发符合国际先进标准的专业课程体系,实现专业与产业最新技术对接和国际化人才的本土培养。学生理论功底扎实、操作技能强、综合素质高、就业竞争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喜欢,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5%以上,2001年至今连续17年获得“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2016年,我校跻身中国专科(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第27名(广西第1位),全国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影响力排行榜第19名(广西第1位)

  五、录取原则

  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一)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文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文史类专业;艺术类理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理工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理工类专业。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3.专业安排原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二)单独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五年制高职)录取原则

  1.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顺序专业、顺序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检,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考生所填第二专业志愿检录,在第二志愿专业还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第二专业录取。若第二志愿专业已录满,则按第三专业检录,依此类推。

  2.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面试合格者,视笔试成绩及附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录检及录取。

  3.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则在考生所选择的6个专业内调剂。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4.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成高招生录取原则

  成人高职录取以“公平、公正、准确、高效”为总原则。

  1. 按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原则。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录取。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四)专项计划录取原则

  在录取过程中,我们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加大对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对已投档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其它原则

  1. 学校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等特长的考生。

  2. 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3.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航空专业类”专业面试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七、收、退学费说明

  (一) 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退费。

  八、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一) 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 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三) 学校成立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四)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九、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学院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28号(社湾校区)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官塘校区)

  学校网站:http://www.lzzy.net/

  招生网站:http://zsc.lzzy.net/

  咨询电话:0772—3156666、3133622(传真)

  监督电话:0772—315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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