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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7月25日结束

     中国教育在线  2013-07-18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6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二、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5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7月25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用A4纸打印《报名表》。

填报地址>>

  2.填报流程。首次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非首次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全区报考人员全部到南宁办理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5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院业务服务窗口。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1份,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1份,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2)首次报考符合免试2个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担任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续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1份及往年的准考证,若不能提供则按首次报考提供材料。

  3.报考人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方为有效。

  4.请报考人员将报考材料交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表》的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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